Article 46
In force申请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宗教仪轨和宗教传统习惯;
(三)确有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需要,并且具备组织大型宗教活动的能力和必要的条件;
(四)大型宗教活动不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五)宗教活动场所的建筑、设施、场地符合安全要求;
(六)有相应的应急预案、责任人和安全防范措施;
(七)三年内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没有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八)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经政府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