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自治机关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尊严,依法治州,保证宪法、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自治机关根据本州实际,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制定特殊政策,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自治州实际情况的,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可以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