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等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