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革命老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建设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家居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向革命老区安排。建立革命老区重大项目审核绿色通道,加快核准审批进程。

支持革命老区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特色商品交易中心等。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