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学前教育机构、中小学、大专院校以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