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负责联系、协调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工作。
草拟和制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建立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组织、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与服务。
依托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需要临时监护的留守儿童提供保护。
及时受理并处理有关组织和个人报告的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者失踪、流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者不履行监护责任等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