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动物防疫主管部门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和诊断。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初步认为属于可疑动物疫病的,应当及时报本级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进行动物疫情认定。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认定属于动物疫情后,应当及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认为属于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一小时内向所在区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一小时内向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一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重大动物疫情由市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