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本市建立完善航运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

支持高等院校设立航运相关专业,开展校企合作。鼓励航运企业以及相关机构引进各类高层次航运人才。

支持航运智库建设发展,为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