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并将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主要事项和相关管理部门、机构对项目的审查、批准、处理、处罚意见等记录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中,于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报送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阶段验核。

Local Regulations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