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或者有关培训单位,承担农业机械使用、销售、维修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农业机械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国家规定的农业机械职业准入工种的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后由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职业的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