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驻军选举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驻该行政区域的军人和参加军队选举的其他人员按选区直接选举产生。选区按该行政区域内驻军各单位的分布情况划分。

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

Laws · NPC Standing Committee · In force from April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