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大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文化和旅游部门或者大遗址专门管理机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发现古城址、古墓葬、古建筑遗址等文物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

接到报告的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赶赴现场,采取紧急保护措施,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根据实际需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