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鉴定委员会下设各职业(工种)专业技术专家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专业指导与技术咨询;

(二)考评人员资质审核;

(三)复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有技术争议的鉴定结论;

(四)鉴定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技术性工作。

专业技术专家小组成员由鉴定委员会从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中聘任,并应当征求工会、行业协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一)具有本职业(专业)高级技师以上资格或者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长期从事本职业(专业)工作,具有相应职业(专业)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并在本职业(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