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依据国家职业(工种)技能标准或者相关职业(工种)技能规范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考核,认定其职业资格,并由市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

职业资格等级按照有关规定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

国家对特殊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