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无障碍城市理论、标准与应用研究,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无障碍城市建设。

支持高等院校开设无障碍城市建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者。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工程管理、景观园林、室内设计等专业的教学课程应当包含无障碍内容。

鼓励引进无障碍城市建设专业人才。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