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建立市无障碍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城管和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以及市残疾人联合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组成,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召集。
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区无障碍城市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