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大会秘书处应当召开有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的代表议案处理协调工作会议,研究议案处理意见建议,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大会主席团根据大会秘书处的报告,决定代表议案是否列入本次会议议程,或者会后交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主席团通过的大会秘书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印发大会全体代表。

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