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Chapter 1 总则Article 1In force为了依法处理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Local Regulations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0, 202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