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市行政区域内沁河流域的流域规划、生态修复与保护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于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沁河流域,包括沁源县王陶镇、韩洪乡、郭道镇、交口乡、沁河镇、中峪乡、灵空山镇、聪子峪乡、法中乡、赤石桥乡、景凤镇,长子县石哲镇,沁县故县镇,屯留区张店镇境内的沁河干流及其支流汇水面积内的水域和陆域。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