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Amended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收等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应当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利用档案资料进行的调查取证工作予以支持,并免收档案资料查询、调取、复制、出具证明等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