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自治县科学规划,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加速推进城市化建设。多层次、多渠道筹措基本建设资金,完善公共设施,注重体现民族风貌,加强城市管理力度,充分发挥城市在流通、信息、文化、技术等方面的中心辐射作用。

自治县积极培育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特色村寨,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自治县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对城乡建设资金倾斜安排的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