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建设计划安排和建设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审查停车场设计方案。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建设用地审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建筑物停车场配建标准等工作,组织审查停车场设计方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和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参与审查停车场设计方案。

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民防空、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