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申请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

(三)权属来源证明;

(四)森林、林木、林地的坐落位置、界址、面积的证明材料;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变更登记、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林权证以及相关的合同、证明等。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