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林权登记、林权流转、林权争议处理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林地的经营权。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