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本市建立全市统一、结果通认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制度,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对有需求的老年人能力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照护等级,并以此作为老年人享受相关补贴、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或者医养结合机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等的依据。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民政、医疗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制定全市统一的老年人照护需求综合评估管理办法。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