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根据资源调查、收集、整理情况,区、江北新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党史部门提出红色文化资源认定建议名单,经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同意后报送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议。

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联席会议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资源认定和级别评审,提出红色文化资源名单,由市人民政府核定后公布。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党史部门提出红色文化资源认定申请,认定程序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