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本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发展现状、趋势和竞争态势的监测、研究,对于具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事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就可能产生的风险发出预警。
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商务部门、相关行业组织等对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知识产权事件以及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为本市企业开展对外经贸、投资活动做好风险预警。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