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见义勇为工作机构不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或者对有关救治、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要求不及时处理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见义勇为工作机构责令改正;导致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