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设置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户外广告设施的日常使用与维护管理,以确保安全。设置人应当在商业广告上公示设置许可证号、日常维护责任人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设置人应当对户外广告进行日常检查,保持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整洁、完好;对脱落、破损、陈旧或者经检测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户外广告设施在设置、维护更新或者拆除期间,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Local Regulations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