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经费保障动态调整机制,实行专款专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研究解决普法中的重大问题。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