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责任。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应当制定本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普法工作机构或者人员、预期目标、活动方式、时间安排等内容。
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和普法对象的法治需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确定普法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