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水域岸线确权登记,确定水域岸线权属,科学规划港口岸线,确保港口岸线合理开发使用。

省、湖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岸线修复目标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修复计划,清退非法利用、占用的岸线,恢复岸线生态功能。

禁止填湖造地、围湖造田、建设矮围网围、填埋湿地等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或者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