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社区建设、治理、服务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乡社区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社会组织、居民等各类主体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城乡社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