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药物政策等医药卫生政策,应当有中医药主管部门参加,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落实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

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民族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