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中药材的种植养殖、采集、储藏、初加工、包装、仓储、运输和中药饮片加工炮制等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药材采购(含中药饮片)渠道,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和中药制剂的配制行为,保证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的质量。

禁止生产、经营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霉烂变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禁止滥用硫磺熏蒸、染色等违规方式加工中药材。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