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通过中医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医医师资格,并进行执业注册。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其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省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通过中医药技能培训或者专业进修,可以在临床工作中提供相应的中医药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