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本条例规定应当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未作出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