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2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文体活动组织者未向大景区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由大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在规定区域和规定时间以外进行文体活动的,由大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在文体活动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大景区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