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项目的工程放验线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方便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在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前,应当保持规划批后公示牌及其内容的完整。

建设工程规划批后公示牌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及其发证机关名称;

(二)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以及主要指标;

(三)建设单位及其负责人;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立面图、整体效果图;

(五)投诉、举报的途径、受理单位和联系方式;

(六)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