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期间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文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向核发机关提出延期申请,核发机关应当作出是否准予延期的决定,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未提出延期申请或者核发机关决定不予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期满自行失效。

Local Regulations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