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自贸试验区应当开展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建立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商事登记制度,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等各项便利化措施。
自贸试验区应当全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为企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简化和完善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注销流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