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设计方案开采土石料的,由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土石料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20%以上5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