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列入本市自动监控计划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应当配备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纳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控系统。

前款规定的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负责维护自动监控设备,保持稳定运行和监测数据准确。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