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优化学科布局和研发布局,推进学科交叉融合,自由探索未知的科学问题,发现和开拓新的知识领域,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增强本市科技创新策源地功能。

支持企业独立或者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共建研发机构和联合实验室,开展面向行业共性问题的应用基础研究。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