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在会前向常务委员会请假;会议期间临时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并得到批准。

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将每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