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山体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编制山体保护规划,应当开展山体资源情况调查,公示山体保护规划草案,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有关专家、部门和公众意见。
经批准公布的山体保护规划不得随意修改。因国土空间规划修改、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等原因确实需要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程序进行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