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要求解决消费权益争议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提供能够证明消费关系的商品实物、购物凭证、服务单据或者其他证据。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