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供水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保障稳定、不间断供水;

(二)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按照规定设置供水管网水压测试点,并保证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城乡供水水压标准;

(四)(五)安装的结算水表符合国家计量规定,并定期检定、维修和更换;

(六)建立经营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七)建立投诉、查询热线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