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组织地震应急避险、救援演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学校应当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科普工作主管部门、科学技术协会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地震科普作品创作,逐步提高地震科普作品创作经费投入,推广优秀的地震科普作品,提高地震科普知识普及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