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菜市场内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野生动植物和其他食品;不得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品。

鼓励采用冷链、净菜上市、畜禽产品冷鲜上市等方式销售食用农产品。

本市按照国家、省规定在菜市场内推广使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和可重复使用的环保袋。鼓励菜市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建设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

Local Regulations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